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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就不欢而散,好在接下来的相让林书的形象在贾小梅心中改善不少,她有神经衰弱,而林书是个很安静礼貌的人,事轻拿轻放,也没弄什么狐朋狗友回来玩,更重要的是,他会饭。每到林书的休息日,贾姑娘就过来了,“吃什么呀?”“一起吃吧!”“我带了食材火锅嘛?”诸如此类。久而久之林书吃饭时便习惯多弄一份给这个室友,有时候她回来晚了,就放到冰箱里。
“谢了。”他有些尴尬地笑笑。
他很满足,这两年的生活不算好,但是难得的自由,他没有学历,只能干些没技术的活,洗过盘子,送过快递,也在工地上搬过货,1年前找到这个看书店的工作,工作时间是久了点,好在清闲,店里的书随便看,老板是个清秀的中年男人,整日郁郁不得志,背起画板寻找“诗与远方”,靠个开公司的女人养着。
“没事。”小赵出一口白牙。
小赵嘿嘿一笑,下车和他一起搬起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闲聊。
“习惯了。”林书抿嘴一笑,“不是老板,别瞎说。”
小赵比他小2岁,高中没念完就出来打工,现在开着面包车到送货,爱好就是看网络,妄想有一天能成为里的废材男主,死了全家后奇遇一番,杀仇人干美人脱胎换骨。算是林书在这个南方城市的第二个朋友。
“还记得我吗?”女孩问,“给你卖过验孕棒呢!”
他现在对自己间多出来的那个官也释然不少,大不了就一辈子独,夹紧过日子,小心别再被引诱。人活着就是等死,死赖活的过完几十年,死了就算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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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后,S市,林书正忙着把一摞摞书从车上往店里搬,冬季的太阳洋洋的,晒的他直冒汗,脱了厚重的羽绒服,出有些单薄的躯,车上的小赵打趣到:“林老板,没看出来还有劲啊!”
他不信周朝渭几十年后还能杵着拐杖来他。
验孕棒,这三个字让林书瞬间被扯回那段不堪的时光,他脸色煞白愣在那儿,像个痴呆。贾小梅心想这人有病吧,撇撇嘴走了。
他脑子里转了几个弯,已经飘到外太空去了,没注意到脚下的门槛,小赵眼疾手快地拉住他,把他从妄想拉回现实。
成人版周彤彤,这描述有些稽,但却很符合周朝渭,或许他从来没有长大过,时光永恒的停留在那个孩童上,在他成年人的躯上投暴的影子。
他年轻平凡的脸庞上,洋溢着轻快羞涩的笑容,和这个城市光鲜亮丽的年轻人相比,他是那么普通,在一家不起眼的书店打工,领着每月2000块的工资,工作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店后面的小厨房里煮面条当午餐。
也说不准。万一周朝渭突发奇想用拐杖他下也无不可能。
第一个朋友是他的室友,贾小梅,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孩,他们合租一套破旧的两室一厅房子,第一天他放下行李箱,抬就看见一个女孩笑眯眯地望着自己,有点眼熟,又想不起,礼貌的笑了笑。
林书对老板的私事不感兴趣,但为一个男人(是的,尽他多长了官,但始终认为自己是个男),对这种多少有点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