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氓拉着小个子的手转了个圈,小个子顺势倒在他臂弯里,胖肚男笑的更豪放了。
余找找躲在洗手间的百叶窗后,对面阳台的玻璃门大开着,那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灯火通明,里面的景象一目了然。
当天晚上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细胳膊细儿,突然很羡慕那个‘臭氓’的材。
而最引余找找目光的,还是那个臭氓。那壮的因为汗珠闪着油光,宽阔的膛连接着劲瘦的腰,每次动时会出紧实的腹肌,那的弧线畅又准,仿佛多一丝少一丝都会破坏这种美感,充满强韧的野,完美到让人嫉恨。
激烈的鼓点,尖锐的吉他,还有音响里传来的欢呼跟歌者的嘶吼。
闹了好几天,别说小区里的住,警察先受不了了。据说那栋楼从五楼开始就拉上了警戒线,从此狗哭声终于停止了,接踵而至的,是彻夜不休的歌声。
水上嚎丧的大喇叭。
“换换,换歌,”高壮壮冲搂在一起疯闹的两个人说。
三个赤膊的臭氓拿着酒瓶冲到阳台,对着墨黑的夜空一齐扯着沙哑的破锣嗓子嘶吼:“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你,港岛妹妹,谢谢你给我的西班牙馅饼,甜蜜的化了我,天空之城在哭泣
他是氓,那他认识的人想来也都是氓。余找找远远看着那三个男人跟着鼓点挥动着胳膊摇晃脑,那个圆鼓鼓的肚子如同气球随着它主人的跃一上一下的耸动,小个子点着烟,疯狂地像要把甩下来般甩着锃亮的脑袋。
余找找真是羡慕他,尤其当看到镜子里自己的细胳膊细,嫉羡使得他更加痛恨自己,自己也是个男人,为何人家高大威武,自己只能鬼祟苟且,消瘦无力?
那个臭氓搂着一个只到他口的小个子,跟着音乐摇摇晃晃,另一个男人腆着媲美猪八戒的肚子靠墙坐着,时不时哈哈大笑灌口啤酒。
他本以为这场闹剧就这么算了,然而他发现他还是低估了“臭氓”的氓程度。从那天晚上以后,每次他收工回家,都会看到墙上挂着的新喇叭,那个狗哭狼嚎声,不等警察取下来,也从不罢休契而不舍地回在小区里。
推开金酒十,跑到CD机前切了下一首,于是欢快的鼓点响起来,金酒十拉起高壮肉乎乎的手腕,“来,高老庄,跟爷爷我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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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只羡慕人家的长相,甭是平凡的没有任何特色的五官,还是坑坑洼洼爬满痘印的脸,只要没有这大疤,他都是羡慕的,他要求不高,只想成为一个拥有正常相貌过目就忘的普通人。
但是今天,他突然意识到,为一个人,一个男人,就该有一副那样的好板儿,天砸下来,他能率先扛得住,当得起天立地。天砸不下来,众人也非得仰视,不他是什么的,至少男的力量贯穿在他内,并通过他的好材得以彰显昭示天下。
阳台的屋子里放着两个大音响,地上摆着一堆啤酒瓶跟熟食,色的灯光下是三个光着膀子的大男人。
“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的狼,而你是我的猎物是我嘴里的羔羊……”金酒十仰天长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