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恩就是刚才被他抓了现行的那个家伙。
“你们军的雌虫好像都不太重视这样的伤口,不过我还是认为应该包扎一下比较好。”一边自言自语似的念叨着,格莱斯一边从花店的角落里拿出医疗箱,小心翼翼地剪开被血迹沾的袖子。
会出如此判断的理由,是兰德尔注意到格莱斯一直注意地不去用手直接碰自己出来的肤,但对于用于拭血污的纱布却并不在意,显然并不是嫌弃什么,而是对于雌虫礼节的保持距离。
尔觉得自己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手下那些莽撞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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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虫天生的占有使他们绝对不允许自己看中的雄虫被别的家伙觊觎。与此同时他们也从来不会羞于面对自己的情感,只会想方设法地去接近心仪的雄虫。
“太谢谢你了!”格莱斯一下子就高兴地笑了出来,然后转抱起之前的那束花,“这个送给你!这是今天刚到的新鲜花朵,清洁空气的功能很强,离客人来取货的时间还有一会儿,我再重新一束也来得及。”
因为自己这个刚刚被判定为安全的单雌虫,现在突然有了一点想谈恋爱的感觉。看起来军那些家伙偶尔也会说出一点真理:每个自称对雄虫不感兴趣的雌虫,都只不过是暂时没遇到心中那个可爱得让虫抓心挠肝的小甜心。
就像一开始所说的那样,格莱斯理伤口的手法确实颇为娴熟,过程中也并没有让他感到疼痛。
面不改色地接过那束艳滴的花朵,兰德尔瞥了一眼格莱斯,内心觉得对方实在是了一个很不明智的选择。
进行完最后的包扎后,格莱斯又用小动物似的眼神巴巴地望着兰德尔,勾得他心底有点发:“我应该没有弄疼你吧?那你可以答应我之前的请求吗?我对莱恩先生真的没有那方面意思。”
――这是个很有教养的雄虫。
兰德尔面色冷淡地点了点。
“但是你看起来并不喜欢我啊,所以我觉得没关系的。”格莱斯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兰德尔没有受伤的那侧胳膊把他带进店里,“而且我觉得你喜欢的也不像是我这种类型,让我想想……你应该会更喜欢那些非常厉害的雄虫,可以在战场上肩并肩作战的那种吧?我可没有那么好的血统。”
兰德尔一向对恋爱结婚没有什么兴趣,他更喜欢维持现在这样的生活,但该说的还是得说:“你太缺乏警惕心了。”贸贸然对一个陌生的单雌虫出这种近似于邀请的话实在不明智。
毕竟在帝国雄虫稀少的大环境下,大多数雌虫都在为了追求到心仪的雄虫绞尽脑汁,像这样既好看又温和的雄虫实在稀罕,如果去军里走一圈,那些家伙的眼珠子大概都能贴到人家上。为强悍与冷酷的代名词,求偶的本能也一直深深地烙印在雌虫的骨子里,这大概也勉强能算是一种平衡。
那天兰德尔把格莱斯送的花抱回家放好,第二天回到军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莱恩拎到训练场进行了一场惨无虫的切磋演练。
从那天之后兰德尔就抛弃了悬浮车,改为每天步行,并且养成了只要条件允许就必定准时下班的习惯。
格莱斯一共了两个错误的判断,一是兰德尔不会对他感兴趣,二是兰德尔喜欢强悍独立的雄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