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曼矮人。”加尔抱着幼崽,“我知,我很了解朗曼矮人……你的叔叔还是舅舅曾经手持巨灵之斧砍掉了魔王的双翼,我很清楚。”
“你在打探消息?”格雷无所谓地看向加尔,“你都跟博格睡过了,你现在是我们的人。”
“那是我爸爸。”格雷继续给一沓面包涂果酱,“没错,是的,他砍掉了魔王的双翼,并且把它带回了深兵森林,我们一直把它当作遮雨布,还好用的。”
“我不喜欢这个话题。”加尔接了热羊,喂给幼崽,“我总是会在这个话题上激动,我该聊点别的。你们一直住在这里?这儿酷的,矮人再次缔造了奇迹。”
“按住了他的肩膀,骑在他的上。”加尔学着格雷,给面包涂酱,“他材好的,腰上非常有手感。当然我不是故意摸的,但那种情况下你明白,我是个男人,我还蛮意外……他很结实。就是他不太愿意,今天早上也不太高兴,可这没关系,我会包容他的。”
“我也不叫矮人。”格雷往边上挤了挤,让加尔坐下来。他晃在半空,了胡子,“虽然我确实是矮人,但我叫格雷,朗曼・格雷。”
“我建议你们聊点其他的。”梵妮插嘴,“拜托你警惕一点,他在打探消息。”
,羊最好。不要太,博格说它喝不了太的。再来点……噢,矮人吃的面包,它看起来很不错。”
“我也没想放过他。”加尔尖过指尖的果酱,他绿眼睛微眯,“他有神奇的作用……我不会杀了他,我需要他,我要他!”
“我觉得我们该离开这里。”梵妮说,“我还不想死。”
“他长得真漂亮。”加尔吃着面包,“我是认真的。他简直像是造物主的疏漏,他比遗别悬崖的挽发女妖还要好看。就是脾气不太好,算了我会包容的,好看的人总该享受特权。”
“你打算以后怎么办?”格雷趴在一边,“博格不会放过你的。”
“我不叫女人。”梵妮翘着小指把空了的杯子推远,用叉子拌着一盘绿色,“梵妮,叫我梵妮,谢谢。”
房门再次被踹开,博格系着衬衫扣,明显不太高兴地下台阶。他站木
“安克烈神在上。”格雷神游一般地说,“梵妮,临死前听到这个消息,也足够我去地狱笑到世界末日。你听见了吗?他骑住了博格,还摸了博格!”
“我们是睡过了,”加尔说,“可那仅仅是睡在一张床上。他昨晚帮了我很大的忙,虽然他不太情愿,但没关系,我按住他了。”
格雷觉得自己不该听下去,因为博格会杀人灭口。但他瞪大了眼,无法克制自己问,“你按住了他?”
“遮雨布!”加尔提高声音,“你们太浪费了,这对双翼很酷,它们甚至无惧雷电和火焰,而你们仅仅把它当作遮雨布?好吧,反正跟我也没关系……就是让人不爽!听着矮人,回去告诉你爸爸,让他不会用就把它们还给魔王!”
“还给谁,魔王?”格雷几口吃掉面包,鼓着腮帮说,“开什么玩笑,魔王早就死了。是博格他老爸干的,连心脏都被拿去了圣弗斯,魔王早死了。”
“我们当然住在这里,这里是家。”格雷喝着果汁压下嗝,“矮人是万神的双手,这句话没错的。不过这座巢并非矮人单独的功劳,它的初衷源自于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