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艺术学院的学生,整日窝藏在文学阅览室,可在她看来这样的现状却舒服的不得了,没有人认识她,她可以自己喜欢的事,看自己喜欢的书,读李白诗的豪放,读柳永词的婉约,遇到喜欢的书本她甚至会记住名字从淘宝淘来一模一样的,用自己少的可怜的生活费。
英语几乎是让每一个艺术生疼的科目,叶凉也不例外。用辅导员老师的话说就是如果你的英语好,那你就不会出现在艺术学院了。
偶尔他会打盹,偶尔他会凝神,连书从桌子上被蹭掉也不知,她就这样一直看着他,看了整整一年,这可真是奇怪,明明她喜欢的曾是那种如阳光一样能带来温的人。
那个图书馆偶尔还会传来视线,不知打哪来的视线,像是在看她,又是在看别人,有时出现,有时又不在,于是她也渐渐忽略。
图书馆里有个名人,说是隔政法院休学三年的学长,他也喜欢在文学阅览室读书,读的却是一些难懂复杂的文献法则,唯一一次,她看到他拿着一本金瓶梅站在图书馆外等待开门。
艺术学院里的美教班,一个班里只有二十三四个人,一如一团沙很少有能聚齐的时候,每一堂课都有人因为这样那样的事不能来,点到的时候点到谁没来都笑嘻嘻地说一声真倒霉,这真是学校里平凡的不得了的日常,她就是在这样的日常下在图书馆之外见到他,若说那不是命运还真不知是什么,那时他就坐在教师的最后一排,听着一堂英语课却读着法学的书籍。
教外语的讲师是一个年纪不大却聪明绝的老子,因为期末考试监考较为严厉而在外语学院上了号的四大神捕之一。他本人也极为严厉,长得严厉,教书也严,第一堂课就立了个下威,点到没在,选择赖在宿舍里偷懒,没能上课的伙伴光荣被请去了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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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ss名词的时候,意思是草,草地,草坪。”草与艹当然不是一个音,可惜年纪较大的讲师,用带了点方言味的普通话将这个字读出来时,还是有许多年轻的男生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知到底是笑这个字,还
书馆新馆。大一的新生很少有人能沉得住气在那里待上整整一天,幸而她喜欢收集书籍,更喜欢读书,也因此一度荒废了学业,高中的老师无奈的对第三次被抓住读与学习无关书籍的她说,每一个大学都会有图书馆,那里面有许多藏书,旧书店里买不到的书许多都能在那里找到。
阅览室正数第三排的靠近走廊的位子是她最喜欢的位置,一是方便她从书架拿书,二则是因为那个人。起初说不准是因为什么,后来她想大概是阳光洒下来打落在那个人上的模样,让人觉得那个人格外俊朗,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时候,因为一个人的面相而喜欢上实在正常的不得了。
艺术学院没有数学课,英语却是每一个大学生都要掌握的必修课,课是在新建成不久的逸夫楼里上的,负责上课的讲师是与逸夫楼相距甚远的外语学院的教师,一个旁院的讲师给太多人讲过课,也几乎记不住每一个外院学生的名字与样貌,即便能记住也很少能对上号,也因此闹过不少乌龙。
她也因为这样简单的理由,喜欢上那个喜欢坐在倒数第三排靠窗位置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