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的酒量大,量大的人都不太喜欢喝啤酒,陈默约等于没有量,而且他也不喝碳酸类的饮料,于是一个喝白酒一个喝白水,不明就里的一眼看过去,倒是一样的豪迈。夜深月明,陆臻的脸色越喝越白,羊肉泡馍的汤上面飘浮着鲜艳的碎
一个回答,说出再无改变,他们之间的交总是像石那样碰撞着,每一下都生生的,陈默看到他的父亲总是看着他们无奈地苦笑或摇,可是大家对此都已经有些无能为力了。那天吃过午饭离开的时候,陈父拉着陈默的手臂说:“你妈妈也是关心你,你别怪她。”
我如果不知,又怎么可能让她在我面前说应该或者不应该呢?陈默心想,这已经是我最大的妥协了。
注2:路和明明,是一本话剧里的男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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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陈默想起他们其实从来都不常交谈,他们两个之间的交维持着最简的程序。
6.
这个,我觉得你应该去一下。
然后,好,或者是不好!
陈默不知是否他妈忽然对他灰了心,又或者这个城巿里的社交圈子就这么大,他一连折了四个英女孩,消息传开让他母亲的声誉大减,反正就是那个周末老爸打电话过来只是说回家吃饭,午饭时他妈看他的眼神比往常更冷了一点,却没有再多说什么。
“行!”陈默看天色不早,收拾着东西起:“要吃什么随便。”
陈默于是只能再开车带他去大麦巿。
恍若昨日。
陆臻略一歪,把剩下的糕全填进自己嘴里。
苗苑脸上一红,觉得耳朵尖上都有点热。
陈默说:“我知。”
”
“晚上得请我去吃好的啊!”
注1:富贵是一只可蒙犬,陆臻买的,是发财的媳妇,当然发财也是一只可蒙犬。
下午还有很长的一段空闲,习惯地请了假,现在几乎有点无可去,陈默低着,把自己裹在大衣里慢慢地走。其实那天陆臻是半夜11点多的车直接去北京,那个传说的比基地更为神秘的门已经对他严阵以待,他们将用比当年的夏明朗更为挑剔的目光来审视他是否有留下的资格。于是什么五星级酒店不过都是开开玩笑,陈默原本打算带陆臻去西安饭庄里吃这个城市最贵的菜,可是陆臻站在门口笑得极为没心没肺,他说:“兄弟,鲍参翅肚的咱上辈子就吃腻了,我听说你们这里有一个回民小吃街?”
陈默和陆臻走在路边买小摊点上的烤肉吃,两串羊肉两串羊脊,一路走过去,陆臻一边吃一边嘀咕,不够味啊不够味。陈默不自觉地就想起当年陆臻和方进两个为了一块烤羊肉打架,在草地上摔来摔去,队长坐在红红的火光后面笑骂:“有肉吃都堵不上你们的嘴!”
夜巿才刚刚开始,炭火在深沉的夜色中氤氲着牛羊肉腥咸的鲜气,整个街巿便是再红油亮也不过的人间烟火。
“行!”陈默异常干脆。
陈默便随着他微微向苗苑点了一下,算是告别。
陆臻出门的时候又注意到苗苑的视线,他于是转摆摆手:“拜拜,小姑娘。”
“那我住哪儿?我告诉你啊,五星级起步,军区招待所我可是住腻了啊!”陆臻笑眯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