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他唾弃这样作践的自己。
尖刺越扎越深,和腐烂的肉相,难舍难分。他觉得痛,又舍不得扒。
他唯一能倔强的,就是不主动找她。
程昱勾,玩味的笑意愈加了,揶揄,“你这是物种变异了知吗?从黄猕猴进化成了大美女。我上次在酒吧看到你吓得差点被酒呛死!”
可那天他喝的酩酊大醉,第二天是在医院的病房醒的,喝酒喝到胃炎,刚洗好胃。
直到那天,撞见程敬安给她红包,口中尽是些虚伪客套的感谢,她脸上的笑,是充满荆棘的玫瑰梗,碎掉的尖刺也渗进他的骨血里,折磨了他一年多。
他还想继续说些什么,我气急败坏上去拧他的嘴,两个人和从前一样闹作一团,直到他龇牙咧嘴地求饶才放过他。
我的瞳孔骤缩,不可思议地倒一口凉气,“臭小子,你终于知尊老爱幼了。”
后来她考上了Z大,也许是出于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原因,他在Z大附近租了个老旧的套房。
程昱倏然觉得心脏砰砰地抽痛,他猛地灌了一大口酒,陌生的辛辣酸涩克制不住,随着酒直直往心裂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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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人都待他如瘟神似的敬而远之,生怕沾上他这坨烂泥。只有吴笙,他从前不怎么熟悉的邻居姐姐,不他怎么甩脸子怎么发脾气都拽着自己往正上走。
他变得比一开始还要混账,休学,混迹酒场,赌场,在地下市场打黑拳来维持糜烂的生活。
连渺小如浮萍浪太久都渴望依靠,何况他刚经历一场兵荒乱天翻地覆的大变故,来之不易的温他捧在手掌都怕化了。
所以那天她主动给他发消息,他本能地就回复了,一秒钟都没舍得逗留,生怕下一秒就会和错觉一样消逝得无影无踪。
哦,她如今也尝到我当年的滋味了。
就像无数次亲手扒开结痂,活生活满鲜血才能让他会到一丝诡异的满足感。
可结果呢,她还是因为他爸才主动找他。
算了,她能来找他,已经够了,不什么原因,她心里都是有他的。
他开始没条件地信任她,把她当自己的亲姐姐,她说什么他就什么,一颗真心恨不能剜出来送给她。
应该这样嘲讽她才对,不是吗?
程昱你他妈的贱不贱啊?
她比其他人都坏。
可在深夜无数次点开她的像,那空无一物的朋友圈总是隐隐在嘲笑他的自欺欺人。倔强虽总压着忍耐与思念一,可丝毫不减心的苦涩。
他没说话,只是埋喝酒。
外漫天弥补的璀璨余晖,想了下才回,“当初也是你先不回我消息不理我的,现在还怪起我来了?”
透明的泪滴在腐烂的肉里,比扎进去的刺还疼。
但他后来再也没理过吴笙,却也舍不得删她。她前面还会发几条消息问他怎么了,后来也许见他不回,便渐渐断了联系。
原来她不是来救他的,而是看上了程敬安的钱。
我,“.......”
最后还是算了,痛就痛吧。
一年多的隔阂两人都默契地谁也没再提起,或者说,谁也不愿提起。
最后一口酒入,他收回涣散的视线,沉片刻缓缓喊了声,“姐。”
那天和程敬安吵架时偶然得知吴笙的爸妈也离婚了,他以为自己就算不会幸灾乐祸也绝不可能难过的。
失眠折磨得他痛不生,在暗色弥漫的到窒息的夜里会疯了一样反复翻和她的聊天记录。
他就这样把自己劝服了,主动找她求和。
真正和吴笙熟起来,是他爸妈离婚那段时间。长时间的缺爱与孤独到达了崩溃的峰,说不出口的难过与无助在那个年龄只能通过叛逆来宣。他混的很,打架逃课飙车凡是能气到程敬安的,无所不用其极。
程昱淡淡瞥吴笙一眼,笑容闲散,“有一说一,你现在怎么变化这么大?你以前又瘦又黄,和猴子一样。”
和她大吵一架,说尽伤人难听的话,却因为她眼角的泪溃不成军。
当初......